——建筑垃圾現狀
建筑垃圾產量逐年上升,建筑垃圾已呈“圍城”之勢。
這種說法是否夸張?真實情況究竟怎樣?
要摸清建筑垃圾的現狀,首先要明確建筑垃圾的概念。隨著城市建設進程的加快,各種大型工程項目紛紛啟動,建筑垃圾概念的外延也不斷加大。
從20世紀末,建筑垃圾被定義為建筑、裝修場所產生的城市垃圾,到2003年發布的《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規定修訂稿》,將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合稱建筑廢棄物,再到2005年,《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對建筑垃圾的概念進行進一步界定,即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這個定義囊括了所有建設工程在操作過程中帶來的各種廢料,含義廣、范圍大。
現在,建筑垃圾到底有多少?業內人士透露,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建筑垃圾的統計制度,相關數據主要來自于各省市的上報材料。按照各地上報的數據估算,2015年,全國建筑垃圾年產量約17.01億噸,日均產量約466.1萬噸。
各地上報數據的統計方法主要有源頭產生統計和運輸量統計兩種。源頭統計比較客觀,但需以源頭申報真實為基礎;運輸統計方法只能統計合法運輸的量,對非法運輸則無法取得相關數據。
隨著經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加快,既有建筑拆除和工程建設總量不斷加大。國家統計局統計年鑒結果顯示,從1995年開始到2013年,房屋施工面積超過996.8億平方米,竣工面積突破433.6億平方米,建筑垃圾的產生量亦在不斷增大,數量激增。
2000年以前,我國建筑垃圾產生量較少,基本可以通過回填、調配使用等方式實現產生與消納間的均衡;2000年以后,舊城改造、新城建設產生的建筑垃圾量快速增長;2010年之后,在一些經濟發展較快、用地較為緊張的城市,建筑垃圾“圍城”逐步顯現。
業內權威人士認為,與其說建筑垃圾“圍城”,不如說是棄土“圍城”。因為在建筑垃圾中,工程棄土已成為“主力軍”。
隨著城市建設發展,各種地標建筑和高層、超高層建筑拔地而起。以前房屋建設產生的工程槽土,施工方多以回填形式處理,現在高層建筑不但不需要槽土回填,而且越挖越深,工程棄土數量激增。
此外,由于近年來我國城市地下交通建設和地下管廊建設等各類大型地下工程發展迅猛,導致越來越多的開挖棄土產生且大量堆積,難以處理。
據估算,一個地鐵站施工產生的土方量多達8.7萬立方米,長1公里、直徑6米的地鐵隧道施工約產生6.8萬立方米。
在對北京市建筑垃圾情況進行調研時,該市垃圾渣土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說,目前,在北京市建筑垃圾的產生量中,主要就是棄土。根據估算,2014年北京全市清運建筑垃圾3900萬噸,其中約85%為棄土,剩余為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棄土量大,清運、堆放、消納,都是問題。
從全國整體情況來看,以集中堆放為主、以再生利用為輔,是目前建筑垃圾的主要處理方式。
目前,我國大部分建筑垃圾沒有得到有效利用,經收集后,主要有3個去向:一是沒有固定消納場所,無序亂倒;二是靠市場自發調節,民間從業人員在城外尋找荒地或租用農村集體土地,形成臨時消納場所;三是政府實行集中管理,建設消納場所或處理設施。 (林培)